接著他指示專案組:要想辦法把“議妥”的詳細內(nèi)容是什么弄清,既然已“議妥”,賀為什么又把熊貢卿殺了,否則不能自圓其說。
為此,專案組采用先掃清外圍,再進行攻堅的辦法,集中力量對賀龍有關(guān)的各分案突擊。
因為所謂“賀龍的問題”,不僅株連到他的妻子兒女,親朋好友,而且還牽連到了賀龍指揮過的部隊和領(lǐng)導過的地區(qū)、部門,包括紅二方面軍和湘鄂西根據(jù)地;八路軍一二師和晉綏聯(lián)防軍;西南軍區(qū);國家體委;國防科工委等等地區(qū)和部門中的一大批老部下。
其中不少黨、政、軍高級領(lǐng)導干部受到株連和迫害。
據(jù)“賀龍專案組”1968年5月18日給江青、康生、陳伯達的一份《賀龍專案組案情進展綜合報告》中說:“賀龍專案組自去年9月13日建立,現(xiàn)有辦案人員24名,負責審查同賀龍有關(guān)的案犯共23名。其中省、軍級以上干部19名,包括政治局委員2名,中央委員1名,候補中央委員1名!
因此除“賀龍專案組”外,還有總參謀部的“王尚榮專案組”;總政治部的“金如柏專案組”、“李貞專案組”;裝甲兵的“許光達專案組”、“頓星云專案組”;通信兵的“陳鶴橋?qū)0附M”、“樊哲祥專案組”;工程兵的“譚友林專案組”;空軍的“成鈞專案組”、“向黑櫻專案組”;北京軍區(qū)的“廖漢生專案組”;成都軍區(qū)的“黃新廷專案組”、“郭林祥專案組”;武漢軍區(qū)的“楊秀山專案組”;新疆軍區(qū)的“張仲翰專案組”;國家體委的“榮高棠專案組”;“李井泉專案組”等18個分案組。
另外,昆明軍區(qū)司令員秦基偉也受到了牽連。
上述分案組,雖然由各總部、大軍區(qū)、軍兵種的黨委領(lǐng)導,但受“賀龍專案組”的指導,并提供旁證材料。
因此,主案與分案是互相補充、互為因果的。
各分案組按照“賀龍專案組”“先掃清外圍”的布置和要求,加強對各自專案對象的突擊審查,大搞逼、供、信,大搞武斗,采用車輪戰(zhàn)、噴氣式、拳打腳踢等殘酷斗爭,無情打擊的辦法進行逼供。
他們將許光達迫害致死,把廖漢生整得奄奄一息,王尚榮被打成殘廢,黃新廷被折磨得骨瘦如柴、流血便濃,譚友林差一點死在獄中,頓星云被打瞎了一只眼睛,樊哲祥給打掉了牙齒……“賀龍專案組”把各分案組用逼供、誘供、串供搞來的假旁證材料,再用剪貼、拼湊拍照、節(jié)錄,甚至編造等非法手段捏合在一起,這種假了又假的材料,就成了給賀龍定罪的證據(jù)。
1967年11月22日,中共中央、中央文革發(fā)出的《中央關(guān)于對征詢召開九大代表的意見》的文件中指出:“劉(少奇)、鄧(小平)、陶(鑄)、彭(德懷)、賀(龍)、彭(真)、羅(瑞卿)、陸(定一)、楊(尚昆)、王明等絕對不能留在中央委員會,不能當九大代表。此文件發(fā)到全軍連隊黨支部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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